(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记者从河南省医疗保障局了解到,目前,河南将用于新冠病毒防治的金蒡清疫颗粒等14种医疗机构制剂和青石颗粒等6种中成药,临时纳入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支付范围,支付期至2023年3月31日。此次临时纳入的药品按乙类药品管理,首自付比例为10%。制剂调剂使用超出规定期限和范围的,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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