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开展全省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从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开展为期半年的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确保打赢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攻坚战,实现人民群众购药价格有保障、用药质量有保障、合法权益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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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加强价格执法。从严从快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查处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实施虚假优惠折价、价格比较、不履行价格承诺,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利用技术手段等强制平台内经营者进行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标示,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等价格违法行为。

全面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和广告监管。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依法查处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打击擅自使用与他人知名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知名企业名称(简称、子号)等相同或相近似的商业标识、误导消费者,对商品性能(功效、销售状况、用户评价)以及商品经营者资格资质作虚假(夸大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商业营销行为。强化广告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在广告中违法宣传具有预防和治疗新冠病毒感染功能、期盼或者误导消费者,冒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专家学者)等名义、编造虚假事实、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等行为。

全面加强网络交易监管执法。严格落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平台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强化对平台内经营者资质、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信息发布的审核,确保相关信息真实有效。严厉查处网络交易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线上无证照经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

全面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加大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组织对非医用口罩、儿童口罩以及涉疫药品、医疗用品等开展执法检查,快查快办、严惩重处产品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严查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加强非医用口罩质量安全监管,督促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开展质量安全状况自查,落实进货查验和出厂检验制度,促进非医用口罩质量提升。

全面加强药械生产流通监管,坚守质量安全底线。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新冠治疗药品、抗原检测试剂以及医用防护口罩等医疗器械生产流通质量监管。持续净化药械网络经营环境,确保药械质量安全。严查药械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专项行动期间,省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违法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对违法行为形成高压严打态势。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做好行纪衔接、行刑衔接,相关案件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和公安机关依纪依法查出,做到“当纪则纪、当刑则刑、当罚则罚”。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左春林

编辑 刘娟

二审 杨韬

三审 闵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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