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10日电 (李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日前再次发布延续部分许可有效期的通知,这意味着部分许可在此前发布通知顺延6个月的基础上再次顺延6个月。

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延续部分许可有效期旨在深入贯彻《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力度落实稳经济措施,为企业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保障行政许可相对人合法权益不受疫情影响。

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及各分局针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不含丙级资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等事项核发的行政许可,有效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届满的(含已延期的行政许可),有效期自动顺延6个月,且无需换发新行政许可证书。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本通知所涉行政许可(含已自动延期)在有效期内,行政许可相对人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依法申请办理行政许可延续的,不受影响。

本通知所涉行政许可事项上级部门有明确规定或具体措施的,从其规定。根据疫情情况,本通知所涉相关事项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链接:部分行政许可有效期延续清单

1.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不含丙级资质)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临时)

3.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含临时)

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含单独核发)

注:上述行政许可不包含涉临时用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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