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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茂县尿毒症患者余某因贩毒被警方抓获,不料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贩卖毒品21次被重新收监。近期,余某被当地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据茂县公安局通报:2006年,余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刑满释放后,当地政府考虑到其身患尿毒症的实际困难,余2021年初为其落实公益性岗位,解决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助。
2021年10月11日,余某向一名吸毒人员贩卖毒品时被民警当场抓获。民警从余某身上搜出疑似毒品4.17克,共25小袋。警方从这批疑似毒品中提取出了甲基苯丙胺。在调查取证阶段,余某某因身患尿毒症被依法取保候审。没料到,取保候审后余某仍不收手,抱着因患有重病不能收押的侥幸心理,又先后向8人贩卖毒品21次,获毒资11750元。
余某被警方抓获后称,因患尿毒症需要花钱血透治疗,贩毒来钱快,所以再次走上了贩毒道路。 “患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导致生命危险,或需要相关治疗被处以监外执行,这意味着执法部门可以给其定罪,但无法限制其自由,助长了他的气焰,变本加厉进行贩毒违法犯罪活动。”茂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办案民警介绍。
茂县公安局表示,该局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侦办此案,在该案办理期间,公安局还会同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围绕羁押、起诉、审判、收监等困难多次召开联席会,达成共识协同开展工作,以“零容忍”态度展开攻坚行动。经过四个多月的不懈努力,茂县公安和茂县司法机关达成一致意见,将其依法收监。
茂县公安局分管禁毒副局长余天勇说,此前余某某因为身患重病,无法对其进行收押,让他逍遥法外,今年以来,公安机关将余某贩毒案作为专案来抓,并加大禁毒有奖举报宣传,形成了良好社会辐射效应。目前,已对在册病残吸毒人员全部收戒收治,身患重病不再是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责任的护身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