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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发布消息,再次发布延续部分许可有效期的通知,这意味着部分许可在此前发布通知顺延6个月的基础上再次顺延6个月,进一步加大力度落实稳经济措施, 为企业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及各分局针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不含丙级资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等事项核发的行政许可(详见附件),有效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届满的(含已延期的行政许可),有效期自动顺延6个月,且无需换发新行政许可证书。

本通知所涉行政许可(含已自动延期)在有效期内,行政许可相对人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依法申请办理行政许可延续的,不受影响。

本通知所涉行政许可事项上级部门有明确规定或具体措施的,从其规定。根据疫情情况,本通知所涉相关事项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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