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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3日从省医保局获悉,我省正在建设全省统一的电子处方中心,将按照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原则,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接入中心,实现处方实时流转、费用实时结算。
电子处方中心以服务参保人为核心,将参保人就诊、定点医疗机构开方上传、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结算等主要环节进行串联,实现参保人方便快捷就诊购药,无感享受医保待遇。中心还建有查询统计功能,对处方数据和状态信息实时查看,对流转至药店的药品用量、使用人次及费用等数据进行统计,对电子处方信息进行智能监管。
目前,各地正在抓紧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系统改造、联调测试。按照计划,今年年底前,定点三级、二级医疗机构和部分定点零售药店接入电子处方中心,实现“双通道”管理药品、集采药品、部分“国谈药”等处方流转和费用实时结算。明年起推进完善服务功能和应用范围,实现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相关药品处方在定点医药机构之间的流转、费用实时结算;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进一步实现线上问诊、处方流转、在线支付结算、送药上门一体化服务。
为建好用好电子处方中心,省医疗保障局、省卫健委、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定期会商等工作协同机制,围绕处方用药审核、处方外配服务、处方数据安全等共同研究制定相关数据标准、业务规范以及实施路径。三部门将加强电子处方数据信息共享共治,同时充分挖掘处方大数据,对用药规范性、合理性、经济性开展分析,为医保支付方式管理、门特慢病管理、门诊共济保障、带量采集结余留用考核等提供数据支撑。在此基础上,不断拓宽应用场景,加强与医保电子凭证中心、医保移动支付中心一体应用。(黄红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