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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记者在清镇市检察院采访时了解到:打通“”公检法“”三家通道的清镇市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中心在清镇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正式成立,意味着今后可能判处三年以下的轻微刑事案件,可实现快侦、快诉、快判,判处最快在两个月内有结果。

近年来,清镇市治安形势和刑事犯罪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重罪率、重刑率明显下降,轻罪率、轻刑率明显上升,治安形势明显好转。

“从办案情况来看,80%以上的案件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轻微刑事案件。”清镇市检察院案管办主任娄根介绍,司法实践中,他们以往的办案机制还没有很好地适应这一变化,没有对此类案件区别对待、繁简分流,导致轻微刑事案件办理时限过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时间过长,甚至出现“关多久、判多久”、“实报实销”的现象,不仅造成司法效率下降,司法资源被浪费,也不利于犯罪改造。

鉴于此,清镇市检察院决定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起草《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暂行规定》在征求清镇市人民法院、清镇市公安局后,得到两方同意。促成清镇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中心成立。

清镇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中心的成立,是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有力服务社会治理先行先试的重大新举措,将进一步密切清镇市公检法协作配合,完善案件流转程序,切实做到“快侦、快诉和快判”无缝衔接,推动实现繁简分流、简案快办、繁案精办,有力提升司法办案质效,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推进清镇市法治建设进程,为湖城清镇现代化建设作出检察新贡献,为“强省会”贡献清镇检察力量。

“案情清楚的轻微刑事案件,侦察、起诉、判决,最快一个星期即可解决。一般判处三年以下的轻微刑事案件”,不会超过两个月即可有结果。”娄根告诉记者。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罗华

编辑 方勇

二审 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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