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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首家“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服务联盟日前成立。联盟将在天津港保税区相关部门指导下,建立“服务联盟动态名录库”,统一规范“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相关要求。

随着法律法规的完善,随着监管部门的努力,网购市场越来越规范化,逐步成为公众购物的重要选择。这背后,网购“后悔权”的诞生,被认为是发生“质变”的重要一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这样的法律出炉,算是抓住了“七寸”。这对网络商家来说,能形成有效的倒逼,他们只能以实打实的质量赢得消费者,不然就退货这一块,便足够一些品质不佳的商家吃不了兜着走。这般现实下,很多人也开始呼吁,希望线下购物也能跟线上购物一样同等享受“后悔权”。

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在购物一事上,理应享受平等的权利。也是意识到这个问题,广西南宁、江苏苏州、甘肃平凉以及如今的天津,开始尝试线下“无理由退货”。此举一出,关注度极高,这所折射的,正是民意。

不可否认,推行线下“无理由退货”会带来一些现实问题。如卖家会面临恶意退货、买家遭遇退货难等问题。对此,仅靠道德的呼吁肯定不够,法律的兜底和政府“有形之手”至关重要。一方面,要建立买卖双方的互信机制,探索对恶意利用无理由退货规则的消费者和商家设置黑名单制度,或是施加其他的一些惩戒。另一方面,也应对积极参与无理由退货的实体商家以奖励,通过典型示范来推动,形成必要的示范效应。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如今,各地探索线下“无理由退货”之举,正是对实体经济的“温柔以待”。希望这“星星之火”能形成“燎原之势”,通过对各种法律、各类政策的优化,汇聚起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的强大合力。

作者龙敏飞

编辑 黄丽媛

二审 伍少安

三审 马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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