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安顺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直属二大队内,王某某正在接受处罚。他将为自己二次酒驾违法行为“买单”,而他的二次酒驾,是为了移车。
王某某被查处。
3月25日晚上,安顺交警直属二大队在旧州古镇开展夜间酒驾专项整治。
20点35分,王某某驾驶一辆白色小汽车行驶至检查点时被交警拦下进行检查,经现场酒驾呼气检测,其检测结果为26mg/100ml,且王某某曾于2021年2月酒驾被交警查获,此次被查属于二次酒驾。
据王某某交代,他家住在旧州镇上,当天晚饭后想着自己的车子还停在旧州卫生院门口,就步行前去准备将车辆移至旧州古镇停车场停放。在经过街边的宵夜摊时遇见几位朋友,就一起喝了一杯啤酒。他认为旧州卫生院到古镇停车场的直线距离只有500米,而自己只喝了一杯啤酒,仍然侥幸酒后移车,被交警抓了个“现形”。
4月12日,王某某被交警部门依法处以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10日、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考的处罚。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杨媛媛
编辑 王浩
编审 刘丹 廖波
校验 朱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