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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吴其芸)2月9日,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关于规范引导帐篷露营地发展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其中拟针对露营地选址、安全管理制度、应对极端天气方面提出要求。

《意见》指出,露营管理单位应制定并落实帐篷露营地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严禁埋压、圈占、遮挡、挪用消火栓,确保消防车道畅通;遵守户外用火、防火规定,清理周边可燃物,全程有人看管、人走火熄;森林防火期内,严禁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谨慎使用大容量户外移动电源,按照操作规范安全使用电器设备;营业期间每两小时组织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设置消防安全提示、标语,游客入营后应明确告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要求,并严防人员煤气中毒;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配齐配全消防器材,强化人员值守,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有针对性消防演练。

在汛期安全方面,《意见》提出,露营管理单位应制定落实帐篷露营地防汛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分等级、分区域响应机制,做好汛前检查、汛中巡查、汛后排查和隐患治理。根据全市分区强降雨和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等级,一旦辖区发布强降雨或地质灾害蓝色及以上预警信息,涉山涉水帐篷露营地应立即停止户外露营服务,关闭帐篷营地,停止接待游客,及时劝返入住游客或将已入住游客安全有序转移到安全避险场所,如有危险及时请求救援。

《意见》还提出,露营管理单位应准确掌握帐篷露营地空间容量和环境容量,科学核定露营地最大承载营位量,建立完善预约系统,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措施,当入营数量临近或达到最大承载量时,应采取限流、分流措施,严防帐篷露营地超出承载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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