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调解结案
快速化解劳动争议
薪资待遇、社保缴费
(资料图片)
是员工普遍关心的问题
也是劳动争议中经常遇到的问题
王某是北京一家教育公司的员工
入职以来
公司一直没有为她缴纳社保
并且存在拖欠工资的行为
这令王某烦恼不已
她既想尽快离职又想获得赔偿
但因缺乏法律知识不知道怎么办
最终王某选择向工会寻求法律援助
……
公司拖欠工资未缴社保
员工主动辞职后索赔
王某2018年11月5日入职,公司与她签订了劳动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她主要从事教务工作,平均月工资为5600元。公司承诺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但一直未兑现。
工作期间,王某休过一段时间病假。不知什么原因,公司拖欠其2019年1月23日至2月26日期间的工资,一直不予发放,双方为此发生争议。
2020年8月25日,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王某以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此后,她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公司向其支付被拖欠的病假工资、未休年假工资、离职经济补偿等17000多元。
调解结案快速化解纠纷
员工诉求得到满足
为了在维权过程中少走弯路,王某选择向工会寻求法律援助。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受理王某的申请后,很快通过审核并指派法律援助律师朱奉君律师作为她的委托代理人,免费为她提供法律援助。
朱律师在了解相关案情后,收集了大量有助解决争议的证据。王某提出,希望能够快速解决争议,不拖延她求职其他单位的时间。朱律师告诉她,用调解方式解决争议是最便捷高效的,但其诉求未必能全部得到满足。王某表示,宁愿少要赔偿,只希望快速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此时,公司得知王某向工会寻求法律援助,且有专职律师帮助其进行诉讼,于是主动联系王某,主张用调解方式解决双方间的争议。
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主持下,双方进行了调解。朱律师结合案件事实及在案证据指出公司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若其与王某调解结案,不但经济上少受损失,还可占有其他利益。由于王某愿意在经济上作出较大让步,公司完全同意其主张。在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上,公司承诺于2021年1月20日之前支付王某5000元,并按规定为王某出具离职证明。
如今,王某已经找到了心仪的工作。她表示,争议能够顺利解决,离不开工会的帮助,有了工会的介入和朱律师有理有据地辨法析理,公司的傲气也被压了下去,非常感谢工会和律师对她的帮助。
劳模律师说法
调解结案是有效的劳动争议解决方式
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工会劳模法律服务团成员董梅律师:
用人单位负有为劳动者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定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或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后,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本案最大的特点是充分利用工会为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的优势,通过工会法律援助律师参与的调解方式,为劳动者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工会服务律师”在接受指派后第一时间介入,尽最大努力发挥律师的法律素养和专业优势,为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案件代理等全方位法律服务,最后快速高效地解决劳动争议,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本案以调解结案,充分体现了调解作为劳动争议纠纷的一种有效解决方式,使该劳动争议最终达到案结、事了、人和。
来源:劳动午报
记者:余翠平
编辑:宋晓光
校对:苏常萍
监制:闫长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