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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统筹区内的门诊统筹、特殊检查、特殊治疗、获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资格后发生的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可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的符合门诊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可自行垫付医疗费用后,可以持相关材料就近选择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点到线下窗口办理门诊费用报销业务:

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点:

温馨提示:

如无法在院端结算需前来办事大厅办理的,请事先检查材料是否完整,很多市民朋友多次来回跑,主要是因为医院收费票据、费用清单、疾病证明未加盖医院专用章,请避免踩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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