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南京6月6日消息(记者王锡斐)记者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2021年,江苏全省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一审案件11103件,同比增加19.59%,结案10942件,同比增加17.3%。江苏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公正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巩固深化环境资源“9+1”审判机制改革,系统提升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实效,为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央广网记者 王锡斐 摄)
2021年以来,江苏法院共新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资源刑事案件1042件,审结1195件(含旧存),3415人被判处刑罚,251人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涉环境污染类案件288件,涉非法捕捞类案件305件,涉野生动物保护类案件155件,涉非法采矿类案件215件,涉滥伐盗伐林木类案件46件,涉走私固体废物类案件6件,其他案件180件。
新收环境资源民事案件5075件,审结5057件。其中,涉农村土地资源类纠纷案件3880件、涉水、电、气、热等资源类纠纷案件258件、涉环境污染类纠纷案件143件、其他案件776件。
新收各类环境资源行政案件4713件,审结4425件。其中,土地类行政案件1095件、其他资源类案件531件、规划类案件1952件、环保类行政案件185件、水利类行政案件42件、渔业类行政案件16件、林业类行政案件8件、其他案件596件。
新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61件,审结263件(含旧存)。其中,新收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件,审结3件;新收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55件,审结260件(含旧存,其中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新收72件,审结5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新收180件,审结204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新收3件,审结5件)。
受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10件,审结1件;受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司法确认案件2件,审结1件。此外,江苏法院同期发布了2021年度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下一步,江苏法院将牢记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肩负的光荣使命和重大责任,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服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找准服务保障美丽中国示范省建设的结合点、着力点;进一步完善环资审判法律规则适用体系,构建精品案例培树机制、理论调研协同机制、裁判规则提炼机制,推动形成科学、完备的环境司法裁判规则体系,为环境法典编纂提供司法实践支撑;不断提升环资审判影响力,持续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创新发展,努力打造在全国更具影响力、引领性的江苏环境资源审判品牌,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