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授权委托提取是户籍在异地的缴存人,在公积金缴存地办理了退休、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调离公积金缴存地或出国定去三种类型中的部分提取之后,由于补缴再次提取公积金的委托提取行为。通俗理解就是指委托他人代为提取公积金的行为。一般公积金授权是需要由公积金缴存人出具《个人授权委托书》的。

公积金授权提取的流程是比较简单的,由公积金缴存人出具《个人授权委托书》并指定被委托人;然后由被委托人携带个人身份证、委托书、公积金缴存证明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工作人员将资料审核通过之后,打印相关凭证给被委托人签字确认,同时注明“委托代办”的字样;之后公积金财务中心就会根据支取凭证和授权委托支付资金。

提取方式:

1、约定提取:

公积金约定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相关申请,按照申请时填写的约定时间,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将提取的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中。

2、部分提取:

公积金部分提取是指公积金的缴存人按照公积金部分提取的要求,申办公积金的部分提取。最高可提取额为账户总金额减10元。

3、销户提取:

公积金提取的销户公积金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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