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苏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这部将于8月1日施行的条例,围绕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大焦点进行重点规范,以法治护航数字经济这一我省转型发展“关键增量”。
为破解痛点难点提供法治保障
“江苏作为全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压舱石,要把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作为转型发展的‘关键增量’。通过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助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分必要也十分迫切。”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吕小鹏说,我省数字经济发展快、规模大,但在做强做优上还存在诸多痛点难点,尤其数字技术创新驱动、龙头企业培育壮大、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与京沪粤浙等兄弟省市相比存在一定差距,立法是破解这些问题的迫切需要。
制定条例也是促进我省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现实需求。吕小鹏分析,在工业互联网、车联网、平台经济、直播电商、在线教育、远程办公等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的态势下,有必要结合省情实际,通过立法加强数字经济制度供给,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努力适应数字经济加速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同时,近年来浙江、广东、上海等兄弟省市高度重视发展数字经济,先后出台了数字经济促进、数据管理相关地方性法规,也有必要将我省及兄弟省市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总结提炼上升为法规。
体现省情实际的条款较为集中体现在集中力量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适度超前部署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夏正芳介绍,条例结合我省实际,规定要建立数字经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体制机制,支持企业、科研机构、高校聚焦重点领域,提高基础研发能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同时,引导企业与科研机构、高校开展数字经济产学研合作,共建创新平台,推动获取重大原创科技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
数字基础设施是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全面发展的必要物质基础和关键支撑。围绕适度超前部署,条例明确省工业和信息化、通信部门会同省发展改革有关部门编制、实施全省数字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支持完善通信网络、算力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物联网、车联网等融合基础设施,布局创新基础设施,推动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构建数字基础设施体系。
发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
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是条例明确的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两大焦点”。如何提升数字产业质量和规模,如何深入推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既考验制度设计,也需要落实力度。
围绕加强各级各部门对数字经济的关注、引导、推动,条例要求省政府根据全球数字经济的技术、产业发展趋势,结合我省数字产业发展水平和各地区禀赋差异,统筹规划全省数字产业发展;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按照全省数字产业发展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等方式,在集成电路、物联网等特色优势领域,加快重大项目推进、产业链上下游对接配套、骨干龙头企业培育,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高地。
政府部门如何担负起推动数字产业创新发展的法律责任?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高清介绍,我省将组织新一轮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遴选培育产业链链主企业,壮大物联网、集成电路与新型显示、信息通信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集群,通过推广服务型制造培育平台经济、无人经济、共享经济、微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
我省是实体经济大省,必须推进加快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条例结合我省制造业大省实际,针对实践中存在的转型慢、质量不高等问题,推动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支持数字技术在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深度应用,鼓励产业链龙头企业打造供应链数字化协作平台,支持组建数字化转型联盟,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和应用。”夏正芳介绍,条例还就提升生产性服务业智能化、网络化、专业化水平,加快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种业、农产品加工业等领域数字技术应用,培育数字化转型的支撑服务生态作了具体规定。
为落实条例对加快提升产业数字化水平的规定,高清表示将重点推进四方面工作: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上,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工程,培育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标杆工厂,建设5G全连接工厂;推进动力电池、航空发动机关键零部件、光伏组件、化工、建材、钢铁等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推动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全面推进企业“智改数转”,建设省中小企业“智改数转”云服务平台,建立全省“智改数转”服务资源池;加快实施开发区数字化改造,鼓励开发区搭建数字化管理服务平台,利用数字技术全面提升运行管理、产业服务、运营决策能力。
依法保障数字经济规范有序发展
数字经济发展质效与数字经济治理水平息息相关。条例从金融支持、人才培养、市场监管等方面,详细列入了保障和监督数字经济规范有序发展的条款。
在金融支持上,条例要求省政府设立数字经济产业投资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数字经济股权基金,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在人才培养上,要加强我省数字经济人才培养力度,保障相关新业态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在市场监管上,要建立健全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市场监管体系,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查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以及从事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此外,条例还要求加强相关宣传、教育、培训,将数字经济知识纳入教育机构和公务员培训内容,提升全民数字素养。
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条例要求省政府应当加强对全省数字经济发展的领导,并对相关部门职责作了明确。据悉,我省已成立省数字经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高清表示,要将条例的实施与打造全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高地、与数字江苏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细化落实举措,近期我省将出台数字核心产业加速、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数字政府加速建设、数字经济科技攻关、数字基础设施强基、数字经济人才引培、数字安全筑盾护航等七个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完善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按照条例加大对数字经济发展资金支持的要求,我们正在推动设立数字经济产业投资基金相关工作,同时正加快制定出台数字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办法,实施对数字经济发展的动态跟踪监测,有效加强对部门和地方的督促引导,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陈月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