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了解到,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做好2023年城市(县城)排水防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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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中指出,全省各地要主动适应和把握排水防涝的新特点、新规律,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加强日常防范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要着力完善工作机制,要指导督促本地区城市(县城)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分工明确、指挥顺畅的工作机制,加强城市(县城)防洪和排涝的统筹协调,抓好汛前部署、汛中主动应对、汛后总结整改的滚动查缺补漏机制落实。要加大建设资金投入,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有关资金引导带动作用,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利用好城市建设维护资金、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渠道,加大城市内涝治理资金投入,加快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严格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项目竣工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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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开展汛前检查维护,对城市易涝积水点、下穿道路、下凹式立交桥、下沉式隧道、地下轨道交通、综合管廊管沟、棚户区、施工工地、各类建筑地下空间以及城市低洼地等风险点的排查整治。对城市供配电、泵站、燃气站、二次供水设施等重要生命线工程以及地铁、建筑地下空间的出入口、通风口等重要点位,要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淹、防倒灌工作。
同时加强泵站、水闸、供配电设施、水位传感设备等设施检修维护。对移动泵车、汽柴油发电机、照明设备等各类防汛排涝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确保应急设备随时处于热备状态。要集中力量对市政排水设施进行排查,及时疏通掏挖淤积堵塞的排水管渠、检查井、雨水收集口、泵站前池。补齐修复缺失、破损的井盖,落实防井盖漂移、防坠落措施。整治疏浚具有排涝功能的道路边沟、明渠、城市河道,确保排水畅通。
此外,通知要求,各地要完善预案及充实队伍、开展应急演练、建立健全联排联调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按需配备移动泵车等快速解决城市内涝的专用防汛设备和抢险物资,完善物资储备、安全管理制度及调用流程。同时,多渠道发布排水防涝预警信息和防范避险提示,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与需求,迅速解决群众反馈的内涝积水问题,提升公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李佩珂 陈露
编辑 管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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