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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想象,被光照耀的我们,也能成为光照耀别人。”日前,在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首场“委员通道”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理事杨洋动情地说。作为融合教育的受益者,杨洋介绍,如今在听力残疾群里,已经有2位博士后、近20位博士,有的还去了海外留学,清华大学博士生江梦南还获评“感动中国2021年度人物”。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让健全学生和残疾学生共享正常化教育环境,保障残障群体的受教育权益,才能实现更加全面的教育公平。2021年7月,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21—2025年)》,进一步完善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提升全国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2023年,教育部、国家发改委等联合印发《“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丰富融合教育的内涵和形式,让优质教育“一个都不能少”。正是这些政策的出台,在物理空间上确保每一名特殊学生被接纳,让他们获得均等的入学机会,实现了形式上的教育公平。

办好融合教育、促进教育公平的终极目标,是实现教育结果的公平。让人倍感欣慰的是,越来越多的特殊学生通过融合教育,自立自强,积极融入社会、实现自我价值。从过去较窄的就业面到现在的快递员、医生、律师、公务员等,他们的职业类别得到了极大拓展,融入社会和终身发展的能力也不断增强。

当前,融合教育仍面临着区域发展不均衡、师资队伍不完备、教学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全面实现融合教育普惠发展,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我们期待随着特殊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体制机制的日益完善,社会变得更加包容、开放、美好,更多特殊学生走出自我空间,融入社会,成为更好的自己。

作者 孔德淇

编辑 黄丽媛

二审 伍少安

三审 马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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