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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3月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全国31个省(区、市)设立了31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和1个立法联系点,辐射带动全国各地设立了5500多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形成了国家级、省级、市级联系点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
立法是国之大事,也是民之大事。立法关乎社会关系的调整,关乎社会秩序、市场秩序的维护,关乎经营主体、公民权利义务的范围指向、切身利益。社会各界尤其是基层民众有积极参与立法工作的意愿,立法机关也应该“开门纳谏”,畅通民意反馈渠道,充分听取民众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各省(区、市)直设的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联系点,为基层民众参与立法搭建了平台、畅通了路径,也为立法工作接足了地气,提供了丰富的“民意营养”。
按照立法程序,由立法机关的相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专家等直接参与立法,民众通过人大代表传递一部分立法声音。同时,不具有人大代表身份的民众也有直接发表意见、参与立法的权利,与之相对应的是,立法机关有广泛征集民意的立法义务。民众的意见表达了多元诉求,拓宽了立法机关的立法视野和思路,也相当于对立法工作进行了“审核把关”,能让立法更全面、更科学、更严谨,更具代表性、更符合民意。
基层立法联系点及其关联的立法工作更好地满足了基层民众的立法参与权,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期待各级立法机关进一步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不断完善机制,积累经验,让基层立法联系点汇集更多基层好声音,为立法工作提供更坚实更有力的基层支撑。
作者 李英锋
编辑 黄丽媛
二审 伍少安
三审 马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