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贵阳市开阳县龙岗镇二村利庄组村民杨通成特别高兴。他时常坐在屋前的坝子前晒太阳,每当有邻居或熟人路过,他都热情地招呼到家里,参观自家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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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杨通成还住在一间破旧的危房里。龙岗镇镇村两级干部通过农村住房安全排查,发现杨通成家房屋的房梁已经开裂,屋顶上的瓦片开始脱落,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经龙岗镇政府鉴定为危房,杨通成家被确定为危房改造对象。
在房屋施工期间,龙岗镇村建中心、二村村支两委多次走访,监督房屋改造质量与施工安全,“我们对杨通成家的房子进行了拆除重建,刷新了墙面、安装了铝合金门窗、更换了老旧线路,自来水入户、电视机、洗衣机一应俱全,同时对门前的土路进行了硬化,方便老人出行。”龙岗镇相关负责人说。去年10月,杨通成家的房屋修建完成并通过验收,终于在兔年春节前搬进了新家。
“我今年72岁了,还能住上这么好的新房子,感谢党的好政策。”现在的住房条件让杨通成喜上眉梢。
受益于城镇危房整治的,不仅是杨通成一家,数据显示,去年,贵阳市共完成宜居农房改造1万户,切实解决了许多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今年,贵阳市持续把城镇危房整治纳入重点民生工程,通过实施危房改造,帮助住房困难群众实现“安居梦”。
近日,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阳市城镇危房整治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贵阳将对城镇危房开展全面整治,通过修缮、加固、重建、地块开发、城市更新等措施切实整治一批危房,并出台实施《贵阳市房屋安全鉴定暂行管理办法》等制度,推动整治取得实效。
《方案》指出,房屋所有权人或管理人是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是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第一责任人,属地政府承担管理责任,生产经营的行业主管部门或公房的主管部门承担监管责任。以不发生重特大房屋安全事故为底线,坚持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形成产权单位、管理人、使用人、属地政府多方参与、共同整治的工作机制。结合危房的鉴定结论、处置建议、产权性质等情况,采取分级分类、一楼一策、清单销号整治危房,既防止危房整治不到位,又防止“一刀切”情况发生。
《方案》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对城镇危房整治的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工作,民政部门要对危房中的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家庭予以必要的帮扶和救助,房屋产权单位、管理单位、使用人、属地政府要为危房整治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高伟
编辑 刘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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