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地瓜镇的风力发电机,尚宇杰摄

近日,贵州省能源局、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贵州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积极发展新能源,实现贵州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规划》提出,到2025年底,贵州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6546万千瓦以上。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达到2500万平方米以上,生物天然气产能达到2亿立方米。预计到2025年,贵州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总量折合标煤约4048万吨,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高到21.6%。

为确保目标及重点任务顺利完成,《规划》提出七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规划实施监管。建立规划实施常态化监测机制和年度实施评估制度,健全完善规划实施监管体系,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要素保障。在土地、林业、税收、财政等方面加大对可再生能源增长、消纳、协调有序发展的支持力度。

三是加强政策引导。各级政府要积极制定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消费等政策,积极营造良好的投资建设环境,统筹好资源配置和项目建设。

四是加快配套电网建设。加快威宁、盘州等西部风、光资源富集区域电网建设,解决送出通道问题。

五是健全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长效机制,统筹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资源,保障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消纳。

六是加强人才培养。围绕我省新能源产业需要,引进一批领军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鼓励国内外研究机构在贵州设立能源技术研发中心。依托我省骨干企业、省内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推进产学研联盟建设,加快培养新型综合人才。

七是强化技术攻关。围绕新能源发展重点,加强科技创新,推动技术进步,加快关键技术攻关。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陈玲

编辑 余昌旭

二审 杨静

三审 李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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