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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案例曝光北京某超市销售过期食品
曝光失信案例
2023年2月19日,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北京市怀柔区“12345”电话举报,反映在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某超市购买的“新家园”烤馍锅巴超过保质期,商家销售过期食品。
经查,当事人北京某超市从北京某食品批发部购入“新家园”烤馍锅巴10袋,生产日期:2022年5月15日,保质期8个月,进货价为1.3元/袋,销售价格为2.3元/袋,2022年1月15日前销售了9袋,2023年2月19日售出上述该批次商品1袋,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违法所得1元,货值金额2.3元,能提供进货者资质和进货票据。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超市销售该批次的“新家园”烤馍锅巴,根据投诉举报人提供的证据及对当事人的询问笔录认定当事人存在经营过期食品的行为。现场检查时北京洁雅梓康超市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但实际经营面积不足60平米,应办理北京市小食杂店备案卡。当事人违法行为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处理。怀柔区市场监管局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区局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内容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怀柔区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北京某超市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涉嫌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九)项规定。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九)项,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元行政处罚。
资料来源: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