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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务工遇上老乡,不免聚会小酌,但饮酒后驾车实属不该。昨晚(5月22日),在昌平区天通苑太平庄北街,一男子和老乡在饭店聚餐饮酒后,为图方便驾车回家,结果因醉驾被查。

当晚21时30分许,昌平交通支队回龙观大队民警在天通苑太平庄北街进行夜查时,一辆小客车在摇下车窗后,从车内散发出浓烈的酒味,快速酒精排查仪提示驾驶员“您喝酒了”,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07mg/100ml,已经达到了醉酒驾车的标准。司机李某称,自己独自在京打工养家,下午约一名老乡在附近一家餐馆聚餐,期间两人相谈甚欢,就多喝了些酒,想着身边亲朋不多且离家距离不远,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没想到遇到了检查。

经抽血检测,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8.2mg/100ml,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他将面临一至六个月拘役,并处罚金,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来源:昌平交通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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