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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日报报道,北京市消协认为,经营者将关注公众号或使用手机APP、小程序作为消费者行使权利或享受服务的前提,是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通过扫码关注公众号、使用小程序获取与服务无关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涉嫌违反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市消协公开劝喻相关经营者,通过提供多种服务方式以保障消费者选择权等合法权益,不得强制消费者关注公众号或使用手机APP、小程序进行自助点餐或购物、缴费。
此外,针对“必须关注公众号才能开发票”的现象,市消协提出,开具发票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对消费者索要发票的要求,经营者不得拖延、拒绝,不得设置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