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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张冰)“随着汽车消费结构持续转型,涉新能源汽车案件受理数量增加,案由分布呈多样化。”3月28日,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联合举办的新能源汽车消费和案件审判观察通报会上,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薛强在通报涉新能源汽车案件审理情况时表示,自2018年1月至2022年12月,全国涉新能源汽车案件共计3397件。从案件类型上看,目前新能源汽车案件主要涉及产品质量纠纷、销售领域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车辆租赁合同纠纷及物业合同纠纷(安装充电桩)五大类。
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离不开电池、电驱动系统等多项关键领域的技术突破,涉新能源汽车案件中由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所占比重较高。薛强表示,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纠纷案件的审理反映出目前新能源汽车在质量方面主要存在电池续驶里程不足、电池故障、电动机失效、刹车系统故障及车辆自燃等问题。因电池系统故障,动力、制动系统故障问题引发纠纷的案件在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纠纷案件中合计占比50%(其中电池系统故障占比47.83%,动力、制动系统故障问题占比2.17%)。
新能源汽车销售问题主要体现在销售过程中存在隐瞒车辆相关信息,导致消费者对车辆信息产生误解,造车对车辆价格的误判,最终导致纠纷产生。
会上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杨晓军通报了《2022年新能源汽车消费调查报告》,四位北京市人大代表履职参会并进行了点评。
编辑 徐超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