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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昌平区市场监管局公布3例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其中,一家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因未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被处罚5.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83173.2元。

通报显示,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胡某妮,在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自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10月29日、2022年4月5日至2022年8月24日从事加工烤串类活动。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昌平区市场监管局对胡某妮做出责令立即整改并处罚款5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83173.2元,没收全部非法财物的处罚。

此外,昌平区市场监管人员在对北京市伟客隆商贸有限公司十八分公司经营的牛腩肉(抽样日期:2022-09-15)抽样检验后发现,其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且当事人采购并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牛腩肉,抽样日期:2022-09-15)未能提供供货商营业执照和出厂检验报告、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证等证明,未记录食品采购台账。该公司涉嫌构成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用农产品行为。昌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条款,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处罚款3.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827.38元。

北京汇辛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涉嫌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被通报。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制作、售卖的部分馄饨,使用了超过保质期的调味料,涉及蚝油、陈醋、固态调味料等。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昌平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进行了责令立即整改,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840元,没收非法财物的处罚。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薇

编辑/谭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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