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徐慧瑶
3月28日,北京三中院与北京市消协举行新能源汽车消费和审判观察通报会,发布了《新能源汽车案件审判观察专项研究报告(2018-2022)》。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近年来与新能源汽车相关的案件中,由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所占比重较高。报告建议相关企业落实好市场主体责任,消费者也需进一步提升证据意识。
电池系统故障引发的纠纷占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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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案件审判观察专项研究报告(2018-2022)》对全国范围内涉及新能源汽车的3397件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报告指出,涉新能源汽车案件中由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所占比重较高。目前,新能源汽车在质量方面主要存在电池续航里程不足、电池故障、电动机失效、刹车系统故障及车辆自燃等问题。因电池系统故障,动力、制动系统故障问题引发纠纷的案件在此类案件中合计占比50%,其中电池系统故障占比47.83%,动力、制动系统故障问题占比2.17%。
“新能源汽车在电池系统、驱动系统、电控技术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质量控制,以减少此方面的纠纷。”三中院立案庭庭长侯军指出。
侯军建议,新能源汽车企业应落实好市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等权益。此外,新能源汽车企业应进一步公开透明汽车产品各项信息,着力优化售后服务能力,提升售后服务质量。
销售环节隐瞒车辆相关信息易引纠纷
在新能源汽车销售环节,有时存在隐瞒车辆相关信息的现象,导致消费者对车辆信息产生误解,造成对车辆价格的误判,最终导致纠纷产生。报告指出,在销售领域的纠纷中,15.52%的案件为二手车充当新车售卖,31.03%的案件为隐瞒购置税,50.00%的案件为交付后车辆信息与销售时的描述不符,3.45%的案件为售后服务与销售时承诺的服务不符。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等主要零部件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销售者应当免费更换或者退货。对此,侯军建议,消费者在购车时尽可能地询问、了解有关车辆性能及数据,并以合理的方式提出查看、索要有关凭证。“在《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规定了生产者应当明示动力蓄电池容量衰减限值,消费者在选购新能源车时可参考三包凭证上的动力蓄电池在保修期、三包有效期内的容量衰减限值作出判断。”
法官还建议消费者需要进一步提升证据意识,审慎阅读合同,并注意留存合同。对于销售者做出的电池、赠送产品、服务等承诺,都尽量写在合同中。为避免不合理的收费,消费者需要审查购车凭据,购车时发现瑕疵问题时,保存相关证据,并及时和销售者进行沟通和交涉。
物业服务机构对充电桩安装政策理解有待增强
由于配套设施尚待完善,小区内充电桩安装问题让许多消费者困扰。报告显示,在充电桩安装引发的纠纷中,对于短期临时车位要求安装充电桩的诉求,有时难以得到法院支持。
据了解,在充电桩安装纠纷案件中,法院判决支持安装诉请的理由主要为固定车位准许安装,法院判决不支持安装诉请的理由主要为短期临时车位未支持安装。另外,还有部分案件因新能源汽车本身的充电设备及充电桩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及小区车库的特殊地理环境,设置充电桩有安全隐患等问题,未予支持。
“在审判实践中,我们发现部分物业服务机构存在未能积极执行相关政策的情况,在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政策方面的理解及服务意识还有待增强。”侯军表示,物业服务机构应充分发挥自身在贯彻新能源汽车产业国家战略实施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对符合安装条件的充电设施在安装中予以协助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