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日报报道,为了维护购房者权益,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2月21日,北京市房山区38个在售楼盘项目以自发联盟形式自愿承诺,购房者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前提出退房的,30天内定金退还到位。引发了网友的热议,并且也有不少网友充满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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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房销售定金合同签署后,房企有权不退定金吗?
合同签署后,如果因为购房人自身的原因不想购买了,一般来说,房企有权不退定金。
二、如果有30天退定金承诺,是不是相当于购房者有无条件退定金的法律保障?
如果有明确的30天退定金承诺,相当于给购房人了无条件退定金的保障。但是有一点需要特别注意,这种承诺必须是书面的,必须加盖开发商的公章,而且一定要看清楚上面是否真的是无条件。现实生活中,有一些“无条件”实际上是“有条件”
三、购房设置冷静期,可以有法律上的支持吗?
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购房设置冷静期,不过作为民事行为,法无明文禁止皆可为,所以可以以约定的方式实现。
购房者需要注意什么呢?
这种举措还是有比较积极的意义,类似于设定了一个“购房冷静期”,可以从一定程度上有效避免头热购房、冲动购房。在现实生活中,不乏一些人冲动购房,在售楼处被售楼人员环绕,被美轮美奂的宣传吸睛时,冲动消费,事后后悔想退房却面临定金不退的尴尬境地。
但是,有几点需要特别注意:
1、由于这种30天内定金退还到位的承诺并非法定,如果想得到这种切实保障,务必注意是口头承诺,是宣传营销的噱头,还是白纸黑字,且盖着开发商的红章。如果不是明确的书面承诺,一切都是空谈。
2、即使有书面承诺,也务必注意对楼盘进行充分的核实了解,不要被这种看起来随时可以撤场的承诺遮住了眼睛,该注意的购房事项都还要注意。比如不论承诺再好,如果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都不要买。
3、即使真的有书面承诺,也请务必注意究竟是否真的是无条件。在以往的销售实例中,不乏一些开发商打着无条件退房的旗号,实际上在承诺里设定了“条件”。
4、注意前期支付的定金不要太高,避免将来开发商若资金困难,实际上无法实现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