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蚌埠检察:
张静仁简洁
办案组正在研讨案情
(资料图片)
“前妻去世后,我对钱财的观念就完全变了,觉得应该及时行乐。我曾花十多万元买了一块玉,有天不小心把玉磕出了一道裂纹,我当时一生气就随手扔了。”2021年11月,我院(北京市顺义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国企员工涉嫌贪污犯罪案件,在提讯犯罪嫌疑人王某时,他对自己金钱观的转变是这么自述的。
王某是顺义区某企业的一名普通职工,负责单位作业用车和公车的燃油管理和使用。工作期间,他私自将单位闲置的加油卡低价倒卖给物流聚集区的货运司机,获利330余万元,最终在上级部门巡查时被发现。
在审查案件时,我了解到王某原本是一个性格内向、不善言辞的小伙子。多年前,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让其妻子不幸丧生,王某自己则是从死亡线上被拉了回来。
王某坦言,自从死里逃生后,他看待人生的态度就发生了转变,觉得人活着就应该及时行乐,所谓理想和追求,都是虚无缥缈的空中楼阁。几年后,王某组建了新的家庭,他在装修新房、举办婚礼时不再精打细算,就算是借钱也要风风光光大操大办。再婚后,王某继续大手大脚花钱,日子慢慢地开始入不敷出。于是,他利用职务便利,盯上了自己手中那几十张单位的加油卡。
起初,王某只是抱着试试看的侥幸心理,把单位闲置加油卡的余额化零为整地汇总到一张卡里,低价向外出售。成功了一次之后,王某的胆子变大了,开始向单位虚报燃油使用量,申请燃油费,而后充入副卡,私自倒卖,直至案发。
“你把倒卖加油卡拿到的钱究竟花在哪里了?”我经调查发现,王某竟没有一点可供退赃的财产,于是在提讯时对他发问。谁料,王某说由于自己金钱观的变化,倒卖加油卡的钱已被他全部挥霍,什么也没留下。我告诉王某,他的父母正在变卖房产来替他退赃,希望能减轻他的罪责,而这套房子是王某前妻的父亲留给外孙的。听到这个消息,王某低下头沉默了很久,随后失声痛哭起来。
2021年12月28日,我院将该案向顺义区法院提起公诉。今年4月27日,法院以贪污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年四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王某表示不上诉。
回首王某的人生轨迹,虽有命运磨难,但归根结底是其贪欲作祟导致的自甘堕落。加油卡的“失管”,暴露出王某所在企业在公车和燃油费用管理、重点岗位人员管理方面存在较为严重的制度漏洞。为此,在多方走访、充分听取监察机关和案发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我院向该企业制发了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企业十分重视,及时召开中层以上职工会议,邀请我在会上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并以案释法。随后企业积极开展了建章立制、查漏补缺的工作,让企业公车和燃油费用管理不再存在“空白”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