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
近期大兴区发布公告,8个公租房项目房源,采取网上登记的方式,面向大兴区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进行快速配租。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资料图)
房源共计610套。其中大套型290套,中套型194套,小套型126套。
01
配租对象
第一序列家庭:2022年8月31日(含)前通过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取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大兴区城市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
第二序列家庭:2022年8月31日(含)前通过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取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大兴区城市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优抚对象(含复转军人、复员军人)家庭、见义勇为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成年孤儿家庭、消防救援人员家庭、2人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三房”轮候家庭。
第三序列家庭:除第一序列、第二序列家庭外2021年12月31日(含)前通过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取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大兴区公租房轮候家庭。
02
意向登记
登记时间:2022年10月25日 10:00-10月28日 12:00。(登记时间截止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
登记方式:
自行登记:本次配租登记工作由申请家庭通过网络自行登记的方式进行。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官网(https://www.bphc.com.cn/),点击"业务办理"-"快速配租"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操作。
协助登记: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如申请家庭资格正在变更或正在进行其他住保业务可能无法正常注册登记。如满足上述条件的家庭不能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户籍所在地的街(镇)住房保障窗口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户籍所在地的街(镇)住房保障窗口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03
登记原则
申请家庭按照下表中载明的登记标准,只可选择一种套型进行登记,且选定后不能更改。每个家庭只能配租一套公租房,已经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的家庭,不得参加此次配租登记。
登记线下确认:第一序列家庭中城市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在完成网络登记后,须于2022年10月28日12:00前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镇)住房保障窗口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含分散供养),或《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或《大病诊断书》,或重残凭证进行确认,逾期未提交相关证件或提交证件不符合要求的家庭本次登记结果无效,不能参加本次选房。
04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及补贴
租金缴纳方式: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家庭,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有关政策缴纳租金。获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
承租家庭缴纳的房租费用中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不包含的费用须由承租家庭自行支付,公租房租金补贴对自行支付费用不予补贴。
租金补贴相关规定:根据《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城六区和门头沟区、通州区、顺义区、大兴区、房山区、昌平区承租公租房的城镇户籍家庭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
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
除承租的公租房外,无其他住房;
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所承租的公租房是通过市、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公开配租方式获得。
特别提示:公租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例如,家庭选定公租房建筑面积为63平方米,则补贴面积为60平方米,超出部分(3平方米)不享受租金补贴;家庭选定公租房建筑面积为53平方米,则补贴面积为53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