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妥善执结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法官通过释法明理,变强制腾房为主动腾房,在体现执行工作力度的同时,彰显了司法温度。
本案中,申请执行人刘某的妻子与被执行人袁某的丈夫系同胞姐弟。2006年,刘某购买了某处房产,后由袁某一家三口长期居住。刘某的妻子与袁某的丈夫相继去世后,两家人产生纠纷,刘某遂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袁某腾空并返还房屋,支付占有使用费。判决生效后,刘某申请强制执行。
考虑到案情较为特殊,双方系亲戚关系,且均年近七旬,体弱多病,家庭矛盾尖锐,执行法官多次入户,但被执行人拒绝腾房,且情绪激动、言辞激烈,处置不当可能产生风险隐患甚至酿成恶性事件,执行工作几度陷入困境。为此,北辰法院执行局多次组织专业法官进行专题研判,逐步攻坚。一方面,坚持以强制执行为先,依法多次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张贴腾房公告,并与属地公安机关协调配合,根据现场情况制定详细的执行预案。另一方面,兼顾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执行局干警利用周末时间寻找被执行人家属,释明法院强制腾房的法律依据,并告知其拒不执行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最终,被执行人主动腾退了涉案房屋,支付了拖欠的占有使用费等钱款。
该案的妥善执结不仅避免了当事人家庭矛盾的激化升级,更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北辰法院将继续用足、用活执行措施,积极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深入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果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记者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