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根治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规范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近日,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联合印发《江西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办法》。
据了解,“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是指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开设的,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等其他类型银行结算账户不得替代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根据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自主选择在工程项目所在地设有分支机构的商业银行开立专用账户,并与建设单位、开户银行签订资金管理三方协议。工程建设领域施行农民工工资总包代发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委托工资支付协议。农民工工资卡实行一人一卡、本人持卡,用人单位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者变相扣押。
同时,江西省还出台了《江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要求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为工程施工合同额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按合同额的1.5%存储保证金;合同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需按合同额的1%存储保证金,作为专项资金用来支付可能出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
(记者 莫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