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近年来,一些犯罪分子假借“养老”之名实施诈骗犯罪,其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严重影响老年人身心健康、家庭和睦及社会稳定。

老人安则家庭安,家庭安则社会安。为守好老年人的养老钱,今年,自治区启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印发《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及公、检、法等相关部门立足职能职责,全力出击,精准打击,最大限度挤压骗子的行骗空间,切实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严厉打击养老诈骗

从4月上旬开始,一场持续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在全区展开。自治区公安厅迅速行动,在全区迅速掀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强大攻势。为方便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公安厅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引导群众积极举报,对以办卡、充值、投资等形式预交高额费用,提前预定养老床位、照顾陪护,以及假借投资“养老项目”名义,用“免费旅游”“储值投资”等方式诱骗老年人预交高额费用之类的诈骗犯罪,予以严厉打击。

5月12日,乌拉特前旗公安局接到多名群众举报称,贺某某涉嫌养老诈骗。接到报案后,乌拉特前旗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展开侦查。经查,涉案贺某某于2017年至2018年期间担任乌拉特前旗“老妈乐”店店长,以“进店每人送1元免费体验保健项目”的宣传标语吸引群众,并以高额回报、免费旅游作诱饵,吸引老年人投资加入“老妈乐”。该店根据老年人交纳金额,分成不同级别的会员,每天以会员级别及消费产品数量进行返款,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目前,贺某某已被乌拉特前旗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通辽市公安机关强化数据研判、重点摸排,深挖彻查每一条线索。紧盯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等8类重点犯罪,并通过警情梳理、网上监测、网下摸排,全面搜集掌握,确保线索一条不漏。目前,接受举报线索48条,办结率82%;全市16起刑事案件全部告破,涉养老诈骗在逃人员全部归案,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区公安机关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推动溯源长效治理

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全区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成立了由7个部门组成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时间表,明确任务图,出台实施方案,争分夺秒推进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全区检察机关全面摸排案件线索,汇总整理了自2019年以来受理的涉及诈骗老年人以及其他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提起公诉案件1677件。检察机关对摸排时发现的涉养老诈骗线索均作出了相应处理,形成依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高压态势。

为确保依法打击取得实效,全区检察机关采取“四个一”工作模式,即养老诈骗案件一案一介入,一案一指导,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总结。同时,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制发《全区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全区检察机关目前在办养老诈骗案件建立台账,实行案件数据周报告制度,对在办案件进行动态管理,并针对各环节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一案一指导。

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作厚介绍,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共受理涉养老诈骗案件32件、69人,涉案金额达4亿余元。

下一步,全区检察机关将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养老诈骗案件,依法起诉一批重大养老诈骗案件,全力追赃挽损;依托公益诉讼“朋友圈”,与公安、市场监督等相关部门深化线索摸排、信息共享等协作机制,打好专项整治“组合拳”。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一级高级检察官杨树林说:“目前专项行动已进入重点打击整治关键阶段,我们要针对专项行动明确的重点监督领域,特别是老年人个人信息保护、养老产品虚假宣传等方面,认真研判监管漏洞,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溯源治理、长效治理,坚决守好群众的养老钱。”

加大追赃挽损力度

在公众号开设专栏,发布宣传视频数百个;编发简报50期,通过以案释法,帮助老年人提高防范意识……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区法院精准把握时效性,创新宣传形式,广泛组织开展养老诈骗典型案例公开审判活动、建立法官工作站等,大力宣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活动。同时,全区法院公布举报邮箱和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对收到的线索建立台账,及时组织开展线索核查、研判,在规定的时限内核实、办理、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截至目前,全区法院收到交办线索案件12件,均交由专人核查办理。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区三级法院快立快审快结了一批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的重大案件。

5月16日,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击声,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鄂尔多斯市易享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王孝凯等人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重婚罪、窝藏罪案依法进行了公开宣判。这是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全区首例宣判的涉养老诈骗案件。

经审理查明,2016年11月至2018年5月期间,易享城公司和王孝凯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众筹入股、免费养老、优惠购车等名义,并以支付高额利息回报和赠送产品、消费卡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宣传并非法集资。该公司共向1600余名集资参与人吸收资金3.62亿元,造成集资参与人直接损失1.07亿元。

最终,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孝凯依法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被告人分别判处两年至三年三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目前,全区法院正在审理的涉养老诈骗案件共16件,涉案金额24亿余元。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李玉山说:“下一步,我们要集中开庭、宣判一批养老诈骗犯罪案件,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加大追赃挽损力度。”

(记者郝佳丽李晗见习记者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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