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府近日印发的《“十四五”贵州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特别提出,针对农村养老服务水平不高,强调要织密兜底性养老服务网络。
打造县级标准化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每个县至少建有1所位于城区或者城市周边,床位100张以上,护理型床位达到80%,具有医养结合功能的县级标准化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确保医养结合紧密,能为重度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等综合性服务以及为乡镇层面标准化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村级农村互助幸福院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打造乡镇层面标准化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以撤并整合现有乡镇级特困人员供养机构为主、新建为辅,打造功能覆盖周边2个以上乡镇,床位80张以上,护理型床位达到60%,能够护理中度失能老年人且能为村级农村互助幸福院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的乡镇层面标准化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到2025年,乡镇层面标准化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有率达到60%。
《规划》还提出,利用现有闲置的集体房产、农村敬老院、闲置乡村校舍等设施,推动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在全省打造一批设施配套、管理规范的农村互助养老示范点。
(记者 姚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