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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近日出台的《江苏省推进数字贸易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据了解,《若干措施》从完善多元化产业链条、壮大多层次市场主体、打造多要素促进平台、拓展多渠道国际合作、探索多领域规则标准、加强多维度监管治理等方面提出6大重点任务、17条具体举措。
新闻发布会现场(央广网发 胡彦均 摄)
江苏是数字经济大省,加快数字贸易发展是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随着制造服务化、服务数字化、数字产业化快速发展,江苏数字贸易规模稳步扩大,结构不断优化。2021年,江苏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规模达274.3亿美元,增长33.7%,增速高于全国11.4个百分点,规模位居全国前列,主要领域包括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文化娱乐服务、设计研发服务等;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占全省服务进出口比重提高到52.5%,高于全国8.6个百分点。
《若干措施》结合江苏实际,把握三个“突出”,发挥传统优势,聚焦重点领域,注重长短结合,着力优化数字贸易发展环境。
一是突出上下一致。商务部等24部门出台的《“十四五”服务贸易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要大力发展数字贸易。《若干措施》6大重点任务、17条具体举措都切实呼应了《规划》对数字贸易工作的谋划。《若干措施》提出的数字贸易载体、平台、主体培育等量化目标,首创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数字贸易版块,探索建立数字贸易统计体系等,既落实了《规划》部署的任务,也衔接了国家数字贸易基地的建设要求。
二是突出传统优势。《若干措施》以产业数字化为重要切入点,广泛吸纳网信、发改、科技、工信、知识产权等部门在推进数字经济发展上的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紧抓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赋能机遇,着力提升外包企业数字化服务能力,加快服务外包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鼓励制造企业由生产制造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加速制造业服务化、国际化进程,形成数字贸易发展的江苏特色。
三是突出贸易环节。各项措施紧扣贸易环节,突出开放共赢和国际合作,强化部门联动,在构建国际市场格局、完善市场拓展体系、培育贸易主体、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等方面进行了部署。同时,着力推动制度型开放,对标DEPA(《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CPTP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全面伙伴关系协定》)等国际经贸规则,探索建立数字贸易标准体系;组建数字贸易专家智库,针对重点国家和重点行业,探索数据跨境流动分类分级管理和评估体系等制度创新。
江苏省商务厅厅长陈涛表示,将按照《若干措施》提出的17项工作措施,夯实数字贸易产业基础,优化数字贸易发展环境,做强数字贸易企业,做大数字贸易规模,积极对接国家层面推进数字贸易相关工作要求,为加快数字贸易发展提供“江苏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