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日前,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市容市政管理局城管队员在312辅道冯梦龙大道路口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一辆“陕J”车牌的流动加油车正停靠在路边给一辆厢式货车加油。城管队员立即对该行为进行制止,并联系相关部门执法人员,按规定对车辆进行了扣押。执法人员对车主进行了批评警示教育,并依照相关法律对其进行处罚。

执法人员在现场执法(央广网发 通讯员供图)

执法人员称,流动加油车内部运输的属于易燃的危险化学品,流动加油一般都属于无证行驶,车厢内放有储油罐和加油设备,“而车内未配消防器材、未安装防火防爆设施等,如果遇到罐体泄漏、静电、火星和明火,车辆极有可能引发火灾爆炸,造成的后果难以想象。”根据相关规定,流动加油车属于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特种车辆。从事成品油销售的企业或个体配备的小额配送车,必须拥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只允许按照指定的用途将油料从来源地运往委托方指定地点,不允许在运输途中以任何形式给机动车辆加油。

接下来,黄埭镇市容市政管理局将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非法流动加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开展常态化排查。同时,进一步强化氛围营造,大力宣传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打击整治必要性,并公布投诉举报违法违规行为渠道,发动广大群众举报违法违规线索,引导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整治工作。(薛伟杰)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