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学习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新部署新要求,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提出“一二三四”党建工作思路(“1”围绕“一条”主线,加强机关政治建设;“2”发挥“两个作用”即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3”抓住“三个”关键,即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党建带动群建;“4”注重四个结合,即党建融入业务、融入队建、融入发展、融入民生),以“透过业务看政治讲忠诚”活动为抓手,找准“1+N”多元化“公益诉讼”服务保障民生工作切入点,充分发挥每一名党员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打造“党建+公益诉讼”品牌,着力构建起核心引领、品牌驱动、元素创新的大党建规范化管理新格局。

打造公益诉讼一线办案先锋队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个支部就是一座堡垒,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该院始终把党员的先进性、示范性体现在爱岗敬业上,充分发挥党员领导非党干警辐射带动效应。制定了《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绩效考核办法》,明确将党建工作纳入绩效评价体系,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院党组明确提出由党支部委员兼任每个党小组政治指导员,把党建工作重心放在党小组上,要求党小组开展工作时要跟着业务走、贴着品牌干,把讲党性、讲政治贯穿到司法办案全过程。同时,因受人员编制少客观因素的制约,坚持“党员当先锋、非党齐上阵”的团队精神,按照“1名检察官+1名检察官助理+N名书记员”的办案模式,着力构建专业化、年轻化、敢创新的公益诉讼检察队伍,以求极致的精神办好群众急难愁盼的身边“小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盼。

2022年以来,该院办理的典型案例有百花湖饮用水源焚烧垃圾、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行政检察支持起诉6件6人,通过检察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和检察建议等方式帮助125名农民工追回工资69.6万元、全市首例保护棕头鸦雀的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案件,获中央媒体宣传报道,取得了较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部门协作配合联动守护生态绿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该院创新制定了“公益诉讼+刑事检察”协作配合机制,形成检察监督合力。

2022年以来,第二检察部(公益诉讼)党员检察官发动辖区内基层党组织,以“水源污染”“垃圾污染”等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切入点,联合辖区内的党员河长、村镇党支部调查走访200余次、摸排线索240余条、立案审查175件、提出检察建议110余件。办理了李家冲河非法排污、观山湖污水入园、督促清运治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近1000余吨,整治小湾河、断头河、打石沟、小平坝河河道及百花湖饮用水源污染共计30余处,取得了较好社会效果。

在办案过程中,紧紧围绕“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执法理念,坚持在依法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要求行为人依法承担生态修复民事责任。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理念,全面办理各类环境资源违法案件,精准监督各类环境资源违法行为。2023年4月所办理一起相对不起诉非法采矿破坏生态环境涉嫌危险作业罪案件,村民自愿出资聘请专家制定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实施方案,进行补植复绿,第一检察部(刑事检察)党员检察官联系村民所在村党支部,在村坝现场召开公开听证会,村民自发旁听,达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关注特殊群体共画社会治理同心圆

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以“十联户”为抓手,认真落实党员“双报到”制,院党组成员率先垂范,带头挂帮重点民营企业,党员同志共同参与,深入社区、企业、学校等宣讲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残疾人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收集社情民意,提供法律咨询。

2022年底,开展了“检察护薪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项行动,通过公益诉讼检察诉前磋商和检察建议等方式帮助125名农民工追回工资69.6万元,促成农民工与工程单位达成履约协议6件。2023年4月,开展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监督专项行动”,探索建立“检察+残联+老龄委+住建+综合行政执法”长效联动机制,推动人大议案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双向互动,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全域治理。

2023年5月,观山湖区检察院党员青年理论小组联合观山湖区残疾人联合会和观山湖区老龄人工作管理委员会在高铁(贵阳)北站西广场开展“有爱无碍,关爱特殊群体出行”活动,开展特殊群体保护公益诉讼检察法治宣传,传递检察温度。

从生态环境到社会治理,从办好民生小事到关爱特殊群体,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将切实履职尽责,持续丰富和完善“一二三四”党建工作思路,以“党建+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新模式,守护好“黔中会客厅﹒美美观山湖”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

来源 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 张良梅 赵玲玲

编辑 龙蓓 韦琳琳

二审 席忞禾

三审 李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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