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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央网信办发出《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包括严防假冒仿冒行为等在内的13项工作要求,释放出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常态化管理制度机制,推动形成良好网络舆论生态的强烈信号。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各平台“自媒体”迅速发展。借助更新快、黏性强、形式新的特点,“自媒体”迅速吸引了广大网民的眼球。然而,包括一些“网红”“大V”在内的“自媒体”出于利益等因素考虑,通过弄虚作假、标新立异、炒作热点等方式博眼球、赚流量,严重扰乱了本该清朗的网络环境,亟待加以有力整治。

此次《通知》提出了13项具体工作要求,包括:严防假冒仿冒行为、强化资质认证展示、规范信息来源标注、加强信息真实性管理、加注虚构内容或争议信息标签、完善谣言标签功能、规范账号运营行为、明确营利权限开通条件、限制违规行为获利、完善粉丝数量管理措施、加大对“自媒体”所属MCN机构管理力度、严格违规行为处置、强化典型案例处置曝光。

同时,《通知》要求各地网信部门,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强化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管,开展对资讯、社交、直播、短视频、知识问答、论坛社区等类型网站平台的督导检查,督促网站平台严格对照工作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对于切实加强“自媒体”管理具有积极作用。

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此次加强“自媒体”管理的系列措施,将有助于规范约束“自媒体”运营行为,杜绝其“野蛮生长”。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清朗”成为网络空间的常态,让网络空间充盈清风正气。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评论员 罗安宇

编辑 刘娟

二审 杨韬

三审 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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