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税费征管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立足贵州实际,广泛凝聚服务市场主体合力,对税费共治、数据共享、组织保障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落地实施后,将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财税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费共治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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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征管保障,是指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税费征管水平,税务机关及相关单位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通过积极合作与良性互动,共同开展税费共治工作。《办法》共包含6章32条,通过加强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绘就共治“同心圆”。

上下联动,点明“共识”圆心

凝聚广泛共识,是构建税费共治新格局的基石。贵州按照先基层探索后顶层设计、先实践积累后制度创新的工作思路,统筹协调税务部门与涉税各方主体力量,形成构建税费共治新格局的共识。

市州先行先试。六盘水市、安顺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先后下发税费共治相关文件,先行先试积累经验。如《办法》内明确多部门共同做好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优化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缴费服务,是在吸收基层经验后形成的。

部门共同参与。《办法》出台前,贵州省税务局等多个部门积极推进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集成了不动产登记交易、企业破产清算、联合惩戒等实践素材,既有力巩固了阶段性协同共治成效,又进一步提升《办法》的制度效应。

以数治税,绘制“共享”半径

数据共享是推动税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办法》根植于贵州大数据发展土壤,充分发挥《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发条例》的制度优势,依托“一云一网一平台”(云上贵州一朵云、政务服务一张网、智能工作一平台)进行数据共享,将数据交换、应用环节规范化,通过涉税涉费数据汇聚融合,充分释放数据要素在社会治理中的巨大潜能。

据悉,近年来,贵州省税务局积极推进税费数据互联互通,实现了与省级层面36个部门,与10个市州88个区县的纵合横通。在近两年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的政务数据共享应用情况通报中,贵州省税务局一直名列前茅。

合力协作,画好“共治”同心圆

《办法》充分体现“以应用场景确定协同部门和数据共享”的理念,先确定协作场景,再确定协作部门及共享数据内容,用具体的场景明确目标任务、明晰业务边界、规范业务协同。如“税务与退役军人、残联”场景,加强重点群体享受税费优惠协作,并实现职工参保、就业创业人员、用工人数、残疾人基础数据、退役军人自主就业等信息共享;“税务与自然资源、住建”场景,加强不动产登记工作协作,实现不动产登记、不动产权利人婚姻登记及户籍、不动产立案保全处置等信息共享。

据了解,本次出台的《办法》配套制定《涉税涉费业务协作责任清单》《政务涉税涉费数据清单》,将《办法》的协作内容细化明确为47个参与部门、39项业务协作场景、221类数据共享内容,并根据实际按年动态更新,形成了“一个保障办法、两个细化清单”的协同共治制度体系。使《办法》能够随经济社会发展、纳税人缴费人诉求、税费政策调整等变化迭代更新,让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更具灵活性和适应性。

贵州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贵州税务系统将抓住《办法》发布实施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履行好“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职责,不断健全跨层级、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税费征管保障机制,以高质量税收征管服务贵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周莉 黄林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朱梦怡

编辑 周婷

二审 朱梦怡

三审 徐元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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