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省规范重点民生领域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防止价格欺诈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公布,过去3年,在贵州省市场监管局查处相关价格违法案件中,未落实明码标价规定案件占比75%,成为群众反映较大,问题较为突出,形势较为严峻的消费问题之一,因此贵州将从3月—5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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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码标价的本意,无疑是解决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即以足够清晰的价格信息,帮助消费者形成明确的预期。从而减少价格欺诈行为,促进充分的市场竞争,更好保障消费者权益。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但为了利益最大化,一些商家要么虚高标价、私下打折,要么低价诱导、高价结算等,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因此,明码标价不能只是面子上的“标价”,里子上更要“明码”。

别让价格“过山车”挫伤消费热情。今年以来,全国各地都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出台务实举措,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其中,倘若商家不明码标价的情况居多,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违法频发多发,市场价格秩序混乱,那么势必会挫伤消费信心,影响到消费者吃住行、游购娱的需求。只有广大经营者明码标价规范经营、行业市场价格秩序稳定、消费环境优化改善,消费意愿增强,消费增长才有坚实基础。

整治市场价格秩序要从严从重从快。今年1月,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第二批涉疫物资价格违法典型案例中,某药房涉嫌哄抬价格和未明码标价,被处罚10万元。明码标价工作是价格主管部门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基础性工作,是防止价格欺诈行为发生的有效措施,因此整治一定要遵循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的原则,对不履行明码标价规定的经营者严查重处。

整治市场价格秩序要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明码标价既是经营者法定义务,也是诚信经营的重要元素,所以,规范明码标价防止价格欺诈专项整治行动,不光是市场监管部门一家的事,广大行业协会商会、相关经营者有责任也有义务,积极主动参与进来,与市场监管部门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真正将“明码标价”理念生根发芽、深入人心,进而实现社会共治。

整治市场价格秩序要确保落实见效。未来几个月,贵州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将集中全省市场监管力量,对重点民生领域价格行为的一次系统治理,而明码标价涉及各行各业,想在较短的时间内抓出成效,抓出特色,抓出亮点,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重点,围绕医疗、旅游、农资、养老、殡葬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较为集中的领域,旗帜鲜明地向全社会释放市场监管部门护民生稳物价的强烈信号,狠抓工作落实。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方亚丽

编辑 管云

二审 陈露

三审 张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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