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召开贵州省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新闻发布会。会上,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刘晓静介绍了我省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阶段性成果与实施情况。
自2020年以来,贵州开展了为期三年的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将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融入全省生态环境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融入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利剑专项行动”、“两打专项行动”等其他专项行动,同步持续推进危险废物问题排查治理。旨在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安全监管体系,有效遏制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通过为期三年的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已取得了三个方面的成效。一是危险废物管理更加精准。通过全面运行电子转移联单,并强关联管理计划,使得注册使用省固废系统的涉危险废物企业由2020年不足1000家猛增到目前的2万余家,系统中统计的危险废物产生量、处置量、利用量愈发接近真实,有力支撑了危险废物管理决策。随着医疗废物可追溯信息化管理的深入,卫健部门统计的医废产生量和生态环境部门统计的医废处置量之间的误差已不到2%,实现了“一套数据”。废铅蓄电池交易平台试运行以来,散落在社会上的废铅蓄电池得到规范收集并进入信息化监管范围。二是生态环境风险逐步降低。危险废物跨省转入转出比从2020年的23.8倍降到10倍以内。三是跨部门、跨区域协作更加密切。通过建立联动机制、签署合作协议,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共享、跨省转移“白名单”快审快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跨区域收运处违法犯罪行为联合打击等合作不断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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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来,持续开展危险废物问题排查治理
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排污许可等数据,贵州省生态环境厅于2020年建立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每年动态更新,并督促企业在贵州省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固废系统”)中完成年度管理计划、经营情况等申报登记,全面运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按照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巩固提升的阶段性工作安排,以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为重点,深入排查危险废物经营使用和风险防控情况,督促企业落实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2020年以来发现的涉危险废物问题隐患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年来,不断完善危险废物监管机制
2020年,贵州与云南、四川、重庆共同签署了《建立长江经济带上游省市危险废物联防联控机制合作协议》,2022年又与湖北、湖南、重庆、四川建立了《危险废物案件跨省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共享、跨省转移“白名单”快审快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跨区域收运处违法犯罪行为联合打击等合作。此外,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应急厅共同推进全省生态环境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工作。以“大固废”理念建设省固废系统,目前省固废系统已有2万余家涉危险废物企业完成注册,并进行电子台账管理。全省一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已全部实现条码管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逐步进入可追溯管理系统,共计6000余家实现可追溯信息化管理。
三年来,不断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
全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已实现全覆盖,年产危险废物10吨以上的产废单位将在“十四五”期间完成一轮评估。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积极推动收运处“一体化”体系建设,开展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建立“主导单位+集中贮存点+收集网点”三级“金字塔”式收集转运体系,解决收集源头“小散乱”的突出问题。同时开展贵州省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利2021-2025’”专项行动,联合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持续打击危险废物违法行为,2020年以来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环境犯罪案件9起。同时成立贵州省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为危险废物鉴别案例提供技术支持。
三年来,强力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和水平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印发《贵州省“十四五”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严控新增过剩产能,支持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和钡渣等利用处置短板项目建设。目前,全省核准危险废物经营能力达486.96万吨/年,除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和含钡废物外,其余种类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已完全满足省内需求。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周婷
编辑 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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