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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贵阳市一家知名土地开发公司因被纳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管理,无法获得土地竞标资格。
该公司自2006年成立,主要开展土地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专业性技术咨询和设计服务,多次为大型企业开展规划设计工作,有一定知名度。
据了解,2021年度该公司收受与实际经营不符的发票100万元,并将其作为经营成本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经贵阳市税务局稽查局调查取证,依法认定其收受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违法事实,并按照《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的规定,将该公司纳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管理范围并对社会公布,故其受到多部门的联合惩戒。
面对如今竞标“受限”的境遇,该公司负责人后悔不已,多次向主管税务部门表示,将充分汲取教训,今后依法依规经营纳税。
根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的要求,除虚开发票的情形会被纳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管理外,纳税人偷税、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等情形,都将被纳入其中。而一旦成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除涉案企业、相关人员信息和税务处理处罚情况等会被对社会公布外,还将受到企业纳税信用等级直接评定为D级,以及有关部门的联合惩戒,进而企业贷款融资、参加招投标等都会受限。
近三年来,贵阳市税务局稽查局共依法确定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1628户。《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的实施,无疑给失信纳税人戴上了“紧箍”。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余昌旭
编辑 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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