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工作,鼓励违法失信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国市监信规〔2021〕3号)有关规定,铜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信用修复工作指南。

指南指出,信用修复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当事人依法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恢复个体工商户正常记载状态、提前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前停止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并依法解除相关管理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将信用修复信息与有关部门共享。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信用修复的对象包括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当事人。

在信用修复条件方面,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当事人,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符合补报未报年份年度报告并公示;已经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已经更正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公示信息;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当事人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等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信用修复。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的当事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满一年,且符合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未再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处罚等情形的,可以申请信用修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相应管理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申请提前移出。

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信用修复的当事人,一般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六个月 ,其中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一年,且符合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未因同一类违法行为再次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未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等情形的,可以申请信用修复。

在信用修复的途径方面,当事人线上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进行网上申请;线下可以前往作出列异、列严、行政处罚决定的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现场申请。

此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受理,并告知当事人。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同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网上核实、书面核实、实地核实等方式,对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等情况进行核实,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作出信用修复决定,可以通过书面、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网络等方式告知当事人。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方亚丽 桂榕

编辑 江婷婷

二审 张恒新

三审 张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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