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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通知,决定新增贵州省(贵阳市)等14个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
为贯彻落实国家二手车出口工作要求,按照“稳步推进、规范有序、企业主体、风险可控”的工作原则,贵阳市商务局理清部门职责,创新监管服务模式,明确市场准入标准,落实主体责任,在二手车车源整合、检测通关、售后保障、监管服务四个关键环节,打造集交易、物流、金融等为一体的二手车出口服务体系,鼓励通过互联网新技术、外贸新业态、新模式规范发展二手车出口业务。
严格遴选企业方面,贵阳市商务局将制定开展贵阳二手车出口业务企业准入标准,规范遴选程序,支持具有车源整合能力、海外营销渠道、售后服务保障能力等综合竞争力较强的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建立企业考核与退出机制,实行年度考核,对于不履行质量保障责任、违法违规出口不合格或盗抢、拼装、报废车辆的,暂停或取消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资格。
此外,贵阳市商务局将结合本地区特点,培育二手车出口相关的维修整备、检测认证、仓储物流、金融信保等配套服务体系。支持企业加快国际营销网络建设,为企业拓宽市场渠道搭建交流合作平台。指导企业通过自建、资源共享或多渠道合作等方式,建立与出口规模相适应的售后服务体系,保障售后配件供应,提供维修技术支持,建立投诉处理和售后服务快速响应机制,提升售后服务专业化水平。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冯倩
编辑 余昌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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