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10月27日,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为进一步拓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我省于今年9月起已实现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具体怎么使用呢,快来看看吧!

文本整理、长图制作/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覃淋

编辑/徐伟

二审/李冰

三审/金艾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