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我下午就把钱打到你们法院,请你们帮助交接。”案件结案后,还有法官陪着自己验房,这是原告王大爷想都没想过的。记者6月14日了解到,南通市海安法院审结了一起原、被告都是老人的合同纠纷案件,贴心的适老型诉讼服务,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温度。(6月15日《江海晚报》)

老龄化时代,如何最大限度维护老人的权益,如何实现司法时代的老人友好,是摆在司法部门面前的一道新课题。

老人打官司,涉及的问题不少。一个方面是,由于身体原因,打官司不太方便;另一个方面是,对于一些案件的判决,老人的接受能力差些,有时候不能充分理解。另外,当老人生活中遇到“烦恼的纠纷”,不知道该如何最大限度维护自己的利益。因此,打造一个“适老型诉讼服务”体系显得尤为重要。简单一句话,司法为民、司法便民需要跟上老龄化时代。

司法要给予老人更多温情,要从软硬件配套、调解优先、法律援助、定制式服务、诉讼辅助等多方面为老年人提供最合适、舒适的诉讼服务,让老年人充分感受到司法的温度。打造“适老型诉讼服务”体系,需要从诸多方面实现老人友好社会的诉求。例如,涉及老人的官司,无论是审理过程还是判决书的书写内容,都应该实现通俗易懂,不能让法理过于书面化,而是多使用听得懂的语言和看得懂的文字。另外,还可以探索“上门审理”“社区审理”“床前审理”等特殊方式。最重要的则是案件判决之后,不要一判了之,而是需要继续跟进,从根本上解决一些老人的困惑。

总之,司法是无情的,司法更该是温情的。“适老型诉讼”,司法便民不能遗忘了老人群体。

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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