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辽宁省积极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压紧压实各项安全度汛措施,全力保障全省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

据悉,辽宁全面落实备汛工作。组织各地区逐级落实11类防汛抗旱责任人和“省、市、县、乡、村”五级包保责任人,召开全省防汛抗旱业务专题视频培训班,培训各级行政责任人及技术人员1.6万余人;派出28个检查组、督查组检查各地区汛前准备工作,排查发现问题隐患74处,组织各地区逐个销号整改;修订完善省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防御台风应急预案、抗旱预案、年度防御洪水方案和省防指工作规则、省防办工作细则。全省编制修订各级各类预案8675项。

组织开展全省防汛指挥调度抢险救援演练,围绕地铁防汛应急处置、台风防御、水工程调度、山洪灾害防御、堤防抢险、城市排涝、人员转移、应急救援等8个科目开展演练,组织全省各级责任人1.5万人观摩。

目前已储备省级防汛抗旱物资总价值1.58亿元,全省储存防汛抗旱物资总价值3.77亿元。组建水工程抢险、路桥抢修、通信保障、电力保障、水域救援五类16支省级抗洪抢险应急救援队伍。全省落实各级各类防汛抢险救援队伍4856支、25.8万人。

完善灾害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警示通报制度,及时发布气象、洪水、山洪灾害、拦河闸坝水量调度、水库水量调度、水库超汛限、水库河道防汛7类《警示通报》。通过通信运营商向重点地区群众发送山洪灾害预警短信,通过辽宁卫视滚动播报预警信息。气象、水利、自然资源部门,及时发布气象灾害、山洪灾害、地质灾害气象预警。

辽宁要求在汛期切实做好应急准备。进一步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督促各级责任人在岗在位、履职尽责,确保各级包保责任人深入实地、督导落实。督促各地区进一步完善转移避险、城市防洪、防洪调度等预案方案,严格按照预案规定开展相关工作,适时启动应急响应。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实时掌握雨情、汛情、工情,规范报送险情、灾情,做好警示信息发布、调度指令执行等工作。

(记者 于险峰 张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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