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基层组织“科技工作者之家”建设的通知

各基层组织: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科协“科协组织联动一盘棋”“人才基层联心一团火”“数字赋能融通一张网”的工作理念和“做优科技社团、做好高校科协、做精园区科协、做实企业科协、做大科协联络圈”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科协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市科协开展“科技工作者之家”建设,推动基层组织赋能融通发展。具体通知如下:

一、高校科协“科技工作者之家”建设目标

(一)组织建设:有健全的委员会,能够按时换届,定期召开全委会或常委会;有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和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健全的组织管理制度;有完整的会员管理信息,个人会员数或联系的科技工作者数达到高校科技工作者总数的60%以上;有独立的公众号或者网站,能够按照市科协数字化要求报送组织信息和活动情况,积极参与数字科协建设;积极推动高校附属医院、科研机构、企业等成立科协组织,积极加强与校内科技社团的联系服务。

(二)科技服务:积极开展或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了解掌握校内开展的学术交流活动;积极参与科创服务,指导师生参与科技实践和创新创业,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教融合,推动校企合作;积极参与智库建设,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加强研究和交流,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专家建议;积极依托高校教育资源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和青少年科技教育,了解掌握校内开展的科普活动。

(三)人才服务:支持和引导学校学生、教师等科技工作者加入相关学术团体;开展弘扬科学家精神、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积极举荐表彰优秀科技人才,发现树立优秀科技工作者典型;积极参加北京市科协组织的青年人才项目,助力青年人才成长;积极参与“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积极建立科技科普志愿者队伍。

科研院所科协、医院科协等单位参照高校科协“科技工作者之家”建设目标执行。

二、企业科协“科技工作者之家”建设目标

(一)组织建设:有健全的委员会,能够按时换届,定期召开全委会或常委会;有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和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健全的组织管理制度;有完整的会员管理信息,个人会员数或联系的科技工作者数达到企业科技工作者总数的60%以上;有独立的公众号或者网站,能够按照市科协数字化要求报送组织信息和活动情况,积极参与数字科协建设。

(二)科技服务:积极主办、承办或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技术交流等活动,了解掌握本行业前沿科技动态;积极主办、承办或参与行业领域内高水平赛事;积极依托企业科技资源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和科技科普志愿服务;积极组织开展科技政策宣讲、技能培训、知识产权保护、产学研对接、技术标准制订等公共服务;积极推荐科技专家加入科技服务团,参加“千人进千企”专项行动,把社会优质学术资源引入企业,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

(三)人才服务:支持和引导企业科技工作者加入相关学术团体;开展弘扬科学家精神宣教;积极举荐表彰优秀科技人才,发现树立优秀科技工作者典型;积极参加北京市科协组织的青年人才项目,助力青年人才成长;积极参与“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指导企业科技工作者参评国家和北京市各级科技奖项,参加工程师资格认证、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申报专利等科技项目;积极建立科技科普志愿者队伍。

三、园区(楼宇)科协“科技工作者之家”建设目标

(一)组织建设:有健全的委员会,能够按时换届,定期召开全委会或常委会;有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和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健全的组织管理制度;有完整的会员管理信息,团体会员数达到园区企业数量的80%以上;有独立的公众号或者网站,能够按照市科协数字化要求报送组织信息和活动情况,积极参与数字科协建设;积极推动园区科技企业成立科协组织。

(二)科技服务:积极主办、承办或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技术交流等活动,为园区营造学术交流、创新氛围;积极依托企业科技资源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和科技科普志愿服务;积极组织科技政策宣讲、技能培训、知识产权保护、产学研对接等公共服务;积极组织开展科技路演,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服务园区企业创新发展;收集企业技术需求,对接外部院士专家等创新资源,把社会优质学术资源引入园区,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

(三)人才服务:支持和引导企业科技工作者加入相关学术团体;开展弘扬科学家精神宣教;积极举荐表彰优秀科技人才,发现树立优秀科技工作者典型;积极参加北京市科协组织的青年人才项目,助力青年人才成长;积极参与“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指导科技工作者参评国家和北京市各级科技奖项,参加工程师资格认证、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申报专利等科技项目;积极建立科技科普志愿者队伍。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科协、企业科协、园区(楼宇)科协。

(二)申报条件

1.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科协、企业科协、园区(楼宇)科协以其高校(科研院所、医院)、企业、园区(管委会或运营主体)作为独立法人进行申报,申报单位须在北京市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项目工作由本单位科协组织承担完成。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具有项目实施能力和基础,配备专门团队,能提供实施项目所必备的保障条件。

3.申报单位法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三)项目经费

每个项目5万元,不多于20个项目。项目经费要符合市科协的有关规定,并详列测算依据。

(四)项目周期

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应为2023年12月31日。

五、申报程序

各基层组织按通知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填写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和内容规范。请于6月15日17点前,登录北京市科协数字组织人才平台(http://bastservice.shzzpt.org.cn/Login),打包上传《项目申报书》(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件(PDF版);《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一份,寄送到北京科技社团服务中心。

六、工作要求

各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项目申报。报送材料要结合自身发展状况和优势,围绕四个服务,制定“科技工作者之家”建设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和路径,确定实施步骤和建设成效。

七、联系方式

北京市科协科创部:

段 辉 010-84650077转8507

北京科技社团服务中心:

梁 云 010-84650077转8611;13671097283

快递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里4号611室 梁云(收)

附件:北京市科协“科技工作者之家”建设项目申报书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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