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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法院:网络“隔空猥亵”成性侵、猥亵未成年人新形式

光明网北京5月31日电(记者孙满桃)记者今日北京朝阳法院召开的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新闻通报会上获悉,在性侵、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通过网络“隔空猥亵”成为新形式。

记者注意到,北京朝阳法院受理侵害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发案率总体平稳,以侵害人身权利案件居多,包括故意伤害、强奸、强制猥亵、虐待被监护人、遗弃等多种案由。未成年人受害者年龄在14周岁以下的占62.6%,最小的是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受害者,年仅1岁。罪犯方面,朋友、同事、父母的朋友等熟人犯罪占有一定比例;初中文化程度以下的罪犯超60%,罪犯大多为无业人员,但也有快递员、保安、保姆、家教等特定职业。

另外,犯罪人打着“个性交友”“招募童星”等幌子,以诱骗、胁迫未成年女性进行“裸聊”或发送“裸照”“裸体视频”等形式进行猥亵犯罪,隐蔽性更强,危害面更广,对未成年人及家庭造成更为严重伤害。

据通报,在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犯罪率呈平稳下降趋势,北京朝阳法院三年共判处未成年人犯罪人24人,占同期犯罪人数比例分别为0.29%、0.12%、0.26%。但涉及犯罪的领域较多,包括盗窃罪、强奸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等。未成年人罪犯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76%,辍学、无业、务工人员占83.3%。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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