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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交专用道优化调整措施将于6月1日起实施,调整内容包括,经政府相关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校车允许按规定使用公交专用车道。
经政府相关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校车允许按规定使用公交专用车道。按照公安部“可以允许单位班车、专用校车等大运力载客车辆使用公交专用车道,提高道路资源利用率”的指导意见,在原有公交车、机场巴士、通勤定制快巴可以通行公交专用车道的基础上,增加了两类车辆可以在特定条件下使用公交专用车道,分别是:经北京市交通主管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20座及以上大型客车),在确定的时间和路线可以通行公交专用车道;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取得校车标牌的专用校车,运载学生时,在确定的时间和路线可以通行公交专用车道。
北京交管局秩序处处长张磊告诉北青报记者,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此次《通告》规定,经市交通委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和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专用校车,在确定时间和路线,可以通行公交专用道。
北京交管部门提醒,在使用公交专用道时,通勤班车和校车应当在公交专用车道内顺序行驶,在超越前方车辆时,只准借用相邻的一条机动车道,超越前方车辆后应当立即驶回原车道,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避让公交专用车道内通行的公交车辆。
同时,单位通勤班车和专用校车,不得在非确定的时间和路线上,通行公交专用车道。另外,按照高速公路分道行驶规定,在没有启用公交专用道的时段,京通快速路、京藏高速、京港澳高速、京开高速最内侧施划有公交专用车道的路段,单位通勤班车、专用校车也不能在最内侧车道行驶。
交管部门提示,通勤班车和校车进出公交专用车道,应注意公交专用道标志和地面文字,在允许的时间段使用公交专用车道;特别是要注意观察车道内车辆行驶状态,在确保安全条件下驶入或驶出。
同时注意规范有序为先,社会车辆在道路沿线出入口或公交车道借道区,可借用公交车道,但不能影响公交专用道内正常行驶的车辆,更要注意提前“打灯并线”,规范驾驶、文明驾驶,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另外,社会车辆要注意服从路面指挥,在遇有道路交通管控等特殊情况时,社会车辆可按照交警指挥或交通标志标牌指示,借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