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代丽丽

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北京市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实施“大卫生、大健康”职称改革,对不同岗位的卫生人才制定分类分层评价标准;破除“唯学历”“唯论文”掣肘,引导医生回归临床。

改革后,本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将于今年下半年启动首次申报。


(相关资料图)

实现全部卫生专技人员职称评价全覆盖

根据本市卫生行业实际,划分医疗、护理、药学、医学技术、研究类五个专业类别。为实现全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归口管理,本市将医疗、护理、药学、医学技术4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对应卫生技术系列,研究类(卫生科研和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对应自然科学研究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实现评价对象范围全覆盖。

对于初、中级职称,列入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的专业,全部实行以考代评,全国统一组织考试,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对于未列入全国卫生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的专业,以及全部高级职称专业,采取北京市组织的考试或考评结合的方式开展。

参加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士职称;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中医(专长)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师职称;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可视同取得护士职称。

门诊工作时间、收治病人数量等作为申报条件

本次改革遵循卫生人才成长规律,坚持以科学评价为核心、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破除“唯学历”掣肘和“唯论文”一刀切倾向,将临床工作质量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分类分层开展职称评价。

科学合理对待论文,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建立职称评审代表作清单,代表作包括论文论著、项目报告、研究报告、技术报告、专利、专著、病案分析资料、医疗卫生新技术推广使用报告、临床试验和成果转化报告、临床病案、手术视频、护理案例、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卫生标准、技术规范、科普作品等。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评审高级职称时,重点评价业务工作的数量与质量,将门诊工作时间、现场工作时间、收治病人数量等作为申报条件,将诊疗疾病覆盖范围、单病种诊疗例数等作为重要评价指标,科学准确评价职业能力和水平。

两类突出贡献人员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

对于两类作出突出贡献的专技人员,可以破格申报高级职称。

对在医疗卫生领域有重大突破、作出重大贡献,或者急需紧缺的海外高层次留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适当放宽学历、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对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专技人员,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可按有关规定破格申报高级职称。

对社会资本开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及公立医院的编外人员,畅通晋升渠道。申报职称时,推荐和晋升标准与编内人员一视同仁、统筹考虑。结合申报人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的规模、专科特色,重点考核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

注重医风医德考核学术造假“一票否决”

本次改革持续优化评审工作流程,强化大数据应用,进一步减少申报材料和证明事项,实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缴费、网上评审、电子证书制作、查询验证等全流程数字化管理。

同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系统与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对接,实时抓取门诊量、手术量、住院服务、医德医风、诚信档案等核心数据,通过智能分析与比对,作为职称评价的重要依据。

市人社局也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经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信息数据共享,对在职称评价中伪造学历、资历、论文著作、业绩成果、获奖证书、工作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已取得职称的予以撤销,并记入职称评价诚信档案,坚决抵制和打击在职称评审中可能出现的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为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营造权威、公平、诚信的评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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